关注!如此雷同的光之科技VS中熵科技,竟是此等“渊源”

当前,新型半导体制热材料、纳米材料及其相应的制取、组合技术已成为21世纪世界科技发展中的主流方向,相关新型半导…

当前,新型半导体制热材料、纳米材料及其相应的制取、组合技术已成为21世纪世界科技发展中的主流方向,相关新型半导体制热材料科技公司鱼跃而起,争抢这一巨大市场。然而有相关人士发现,目前市场较为关注的光之科技和中熵科技,两者主营业务、主要技术与产品完全相同,这让选择合作的企业选择混乱,且中熵科技的法人此前是光之科技的董事,这两家公司是子公司关系吗?我们来一探究竟!

小编通过查阅资料发现,中熵科技(北京)有限公司等系列关联公司(后文简称:中熵科技)的法定代表人张伟,曾担任光之科技公司的监事、总经理职务。然而就在近期,光之科技一纸诉讼起诉张伟和中熵科技,其损害光之科技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将两者推到了风口浪尖,一石激起千层浪,双方究竟发生了什么,我们继续深入了解。

突然离职,意欲何为?

根据资料显示,2021年2月,光之科技原本获得了在邳州设立新公司、落地项目、取得补贴的商业机会,并以此设立了光之科技(徐州)有限公司。此时张伟尚未离职,但小编通过查阅邳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《关于确定2021年邳州市第一批“双创计划”资助对象的通知》发现,给予张伟所属创业团队500万元资助,补贴申报单位为中熵科技(徐州)有限公司,且中熵科技的法人是张伟。

据相关人士披露,此后张伟便从光之科技离职。然而小编发现,同期光之科技(徐州)”名称也变更为“中熵科技(徐州)”,此后中熵科技(徐州)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、主要技术与产品和光之科技完全相同,这已然违反了同业竞争。

孰是孰非,坐等公正裁决

近年来,各地法院受理的损害公司利益纠纷案件呈高发态势,尤其是由公司董事或高管引发的纠纷不在少数。常见的情形诸如董事、高管侵占或挪用公司资产,暗地里自立门户同业经营,多处任职进行自我交易、关联交易、利益输送等。据悉,光之科技与张伟、中熵科技的此次纠纷正是此类型。

小编了解到,当前纳米市场当前正处风口期,诸多合作的企业将加大在这一市场的投入,商机涌动市场。因为张伟”光之科技的股东之一“和“中熵科技的法人”身份重叠,容易误导用户两家公司是子公司关系,想必了解两家公司渊源后,清楚两家公司不是附属关系。事件孰是孰非希望法院给出公正的裁决,也希望事件能尽快水落石出。

未来事件将如何发展,我们一起继续关注。

关于作者: 硬科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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