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批复马鞍山“11•15”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:7人被追究刑责,多人被处理

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复《安徽马鞍山“11•15”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》,同意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分析和性质的认定、…

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复《安徽马鞍山“11•15”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》,同意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分析和性质的认定、事故责任认定和有关处理建议以及提出的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。2021年11月15日22时11分许,马鞍山市博望区境内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,共造成10人死亡,6人受伤。调查报告认定,该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。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许某某驾驶机动车(苏AW3085)在事发道路路口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、超速行驶,撞击行驶至路口并向西左转弯车辆,导致事故发生。调查报告指出,7名有关责任人员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4名有关责任人员和4家责任单位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。纪检监察机关已对8家单位和14名公职人员予以问责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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